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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医学院附属金乡医院临床教学查房的有关规定
 

  教学查房是临床实习带教中培养实习医师如何观察诊疗病人、提高临床思维能力和操作技能,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做一名合格医生的重要途径之一,同时也是增强我院整体教学意识,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全面提高我院业务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针对我院成为济宁医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以来教学中的薄弱环节,特制订此规定,望承担教学的科室认真落实,以实际行动迎接省教育厅及国家教育部对我院进行教学评审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各临床科室每周至少一次教学查房,时间相对固定,并能保证主持查房人员、实习医师及科室部分医疗人员参加,经查实未进行教学查房的临床科室当月教学质量直接进入三等。
  2、教学查房一般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担任,缺编科室可放宽至主治医师。
  3、科教学秘书每月25日前将下月教学查房人员报教研室,教研室秘书每月26日前上报科教科,科或教研室秘书离岗时由科分管教学主任及教研室主任负责完成。
  4、为确保教学查房时间,应尽量避开医疗查房时间,以免影响日常医疗工作,分管教学主任应有意识地协调好教学查房人员的工作,避免与门诊、教课、择期手术发生冲突。
  5、主讲人员按照教学查房计划选择较为典型或利于对某一症候群进行鉴别分析及便于教学的病例,一般不选择疑难或诊断不明的病例。教学查房中应体现出“双语”教学。
  6、为确保教学查房效果,科室或教学秘书应提前告知主持查房人及科室人员、实习医师做好查房前准备工作。教学查房中注意爱护病人,避免引起病人及家属不满情绪。除询问病情及体格检查在病房内,报告病历、分析讨论等项目亦可在教学办公室内进行。教学督导组查及科室教学查房不重视、评价不合格或实习医师评价较差的科室教学质量直接进入三等。
  7、教学查房结束后,由教学秘书主持查房医师的教案每月底报教研室存档,并将查房情况如实记录在教学查房记录本中,教学秘书缺席时由主持人员记录,以备院检查。
  8、医院教学督导组每周抽查至少一个科室教学查房情况,并进行评议,奖惩情况及时进行公布,以促进教学工作。教学督导工作由科教科、医务科组织实施,科室教学查房效果优劣直接参与年底院教学评优及教学评审奖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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